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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江蘇高校“青藍工程”管理辦法》(蘇教規﹝2017﹞2號)及《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 2021 年高校 “青藍工程”培養對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蘇教辦師函〔2024〕10 號)現就做好2021年青藍工程培養對象考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對象
太阳3娱乐入選2021年度江蘇省高校“青藍工程”優秀青年骨幹教師。
二、考核內容
對照《2021 年高校“青藍工程”培養對象目標責任書》🎅🏻🫚,對培養對象在培養期內的師德師風表現、教學科研業績、目標任務完成等情況進行考核。
三、考核方式
考核采取培養對象個人PPT匯報和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,匯報主要從教學工作🌙、科研工作®️、經費使用情況和今後工作計劃等方面進行匯報,重點匯報培養期內教學和科研相關任務及完成度,每人匯報時間控製在10分鐘以內👨🏿🚀✍🏽,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🫔。
四、考核等次
考核結果分優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。期滿考核要結合中期考核結果。優秀等次的標準為🌈: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教師職業道德🫄🏿,學風教風嚴謹,工作業績突出🏄🏻♂️,圓滿完成目標責任書中的工作計劃。對沒有完成目標責任書中工作計劃的👩🏻🦽,考核等次應定為不合格🧑🏭。
五🧂、材料要求
1.參照目標責任書中的工作計劃➕,對培養期間的教學、科研等工作情況進行總結,認真填寫《江蘇省高校“青藍工程”培養對象期滿考核表》(見附件1)👎🏽🧘、《2021年高校“青藍工程”培養對象考核匯總表》(見附件2)🦼,並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;
2.相應證明材料💍🫵🏽,內容包括培養期內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、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🙍🏼♀️、主要論文或論著代表作(培養期內發表論文的中國知網查詢目錄)等復印件;(裝訂成冊,標註頁碼並附目錄)
3.2024年4月26日前相關材料的紙質版交至人事室🤕💎,電子版發送至yhrss_2016@126.com。
人事室
2024年4月15日
附件1🫲🏻:《江蘇省高校“青藍工程”培養對象考核表》
附件2🧔🏻:《江蘇高校“青藍工程”培養對象考核匯總表》